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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0-06-03 19:15

色情照片背后交易曝光:宾馆、商场、公交车…其实你已经被偷拍了!

色情照片背后交易曝光:宾馆、商场、公交车…其实你已经被偷拍了!
2020-06-03 10:27:45
夏季的城市总是很吵闹,炎热的温度和粘湿的空气,让每个人都显得有些浮躁。
晚上8点,忙碌了一天的王女士终于下班,她快速走到地铁站,准备赶紧回家休息。
地铁里很拥挤,王女士随便找了一个地方站好,就低下头开始玩手机。
而原本坐在王女士身后睡觉的男子却在此刻睁开了眼,他扫了扫王女士的衣着,然后拿出手机,悄悄地放在她的裙子底下……
其实,王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现象。
夏天到了,为了能够更加清凉地出行,不少女孩子穿上了自己的短裤短裙,可同时,这也给一些“偷拍狂”提供了“大展身手”的可乘之机。
夏天的女性,随时都可以变成被偷拍的对象。
有人在地铁上被偷拍
有人在坐电梯时被偷拍
有人在排队时被偷拍
甚至在上课时,也逃不了被偷拍的风险
可以说,夏天的女孩们成为了无数偷拍狂眼中的猎物,而这个这个偷拍群体的规模,庞大到我们难以想象……
01
种类繁多的偷拍手段
今年5月份,广东东莞就曾抓获过一名偷拍男子。
这位偷拍男潜伏在广场密集的人群中,一看到有身穿短裙的女性出现,他就会凑上前去,然后偷偷拿出手机,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垂直放到女孩们的裙底……
图中白衣男子就是偷拍男,他在人群中鬼鬼祟祟地徘徊,寻找可以偷拍的对象
短短几小时的时间里,就有十多名女性中招。
而当他被抓获时,警方在他的手机相册中发现了数百张来自不同女性的隐私部位照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仅是照片,在很多偷拍犯的手机中,视频也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有的偷拍男甚至会存满好几个手机的偷拍视频。
但其实,这种作案方式只是最基础的,除了在公共场合用手机偷拍,还有些人会选择一些更“变态”的方法。
浴室
你觉得澡堂安全吗?
并不是的。
曾有男子男扮女装混入女性公共浴室,拍摄了大量女性裸体视频。
而除了男性,女性也要注意提防。
在浴室里,要注意那些时刻拿着手机的女人,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人心能有多坏,稍不留神,自己的裸体照片就可能会出现在网上。
酒店
今年4月,有一对新婚夫妻在一家酒店住下,洗完澡准备休息时,两人意外发现天花板上有一处摄像头。
而摄像头正对床位。

据了解,摄像头并非酒店物品,而是由一个多月前住在这里的顾客安装。
除了这一家,他还在很多酒店留下了摄像头,企图拍摄视频取得不法收入。
家中
公共场合不安全,家里就一定安全吗?
曾有一名男孩在和女友分手后,听说前女友和一个“大款”搞在一起,气急之下竟做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他以“防止老婆出轨”为由,找到专门安装监控设备的人员,趁女孩和现男友外出期间,潜入两人家中安装摄像头。
一个月后,他带着装有两人视频的电脑找到女孩现男友,企图进行敲诈勒索,谁知人家根本不吃这套,直接报警把他抓获。

除了这些地方,教室、宿舍、办公室等一系列熟悉的地方,都有可能变成犯罪分子进行偷拍的场所。
不要以为自己是安全的,只要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偷拍者盯上。
02
完整的产业链条
在现代社会,色情能产生巨大的流量,而这些流量背后的巨额利益,才是导致偷拍行业如此猖獗的重要原因。
从购买设备到销售渠道,偷拍这条灰色产业链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异常完整。
在某网络购物软件上,只要输入“偷拍”两字,就会有大量产品

这些产品的销量都很好,每个月购买的人次非常多。
从根本上来说,摄像头和女性本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一些商家的产品图片,会直接选用女性做来背景。
这种明显带有诱导意向的海报,就算是正常购买的客户看到后,就很难不想歪。
有些商家甚至还会在产品描述中说——可以装在酒店、宿舍、卫生间等场所。
有些顾客甚至会公开在问题里咨询——这个可以放在女生宿舍偷窥吗?
有些商家也不遵守道德底线,用“宝贝隐秘性很好”几个字来进行回复。
甚至有客户直接在评价区甩出图片,摄像头直对卧室床铺

除了网络购物软件,甚至还有一些人在微信上售卖针孔摄像头。
这些摄像头不光能安插在墙壁上,还可以放在鞋子上面,这样一来,偷拍者只需要把脚靠近女性的裙底,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图片来源于网络)
而除了购买渠道方便,在销售环节上也不从来不用偷拍者发愁,因为有很多视频网站需要这些偷拍资源。
因为市场需求大,很多app会诱导客户进行偷拍。
在某些常规的app上,表面上看是一款很正常的软件,但如果深究可以发现,在其平台上存在着大量女性偷拍照片及视频。
在某些著名视频分享平台,光是偷拍来的视频资源就高达上万部。
而在他们眼中所谓“质量上乘”的视频,则可以卖到上千元的价格。
把视频高价卖给分享平台,然后平台再以收费的形式向游客开放,这种利润滚动方式导致越来越的人加入偷拍者行业,而这也就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群体在无意中被他们伤害……
03
女性应该怎么办?
偷拍视频一旦被广泛传播,对女性的伤害则是不可逆的。
香港有个嫩模,曾在换衣服时被人偷拍,偷拍者把她的照片放到了网上。
这些照片在网上被很多人转发,而那些看过照片的网友,几乎全在指责她,用各种难听的语言骂她,甚至希望她能“以死谢罪”。
可是她又做错了什么呢?错的偷拍者,为什么承受网络暴力的人却是她?
万般无奈不堪重负的她,在网上晒出了自己的割腕照片,用这种最极端的方式回击那些恶毒的嘴巴……
没错,社会在发展,可有些时候,它并没有那么宽容。
为了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伤害,我们一定要错好预防措施。
1.女性夏天出门时,一定要在短裙内穿上安全裤,以防给偷拍者可乘之机。
2.在来到旅馆入住时,要先对房间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微型摄像头。
3.如果身着短裙,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坐姿,必要时可以把挎包、遮阳伞等物品压在腿上。
4.远离时刻拿着手机拍摄的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究竟在拍什么画面。
5.蹲下或者弯腰时要防止走光,可以用手把胸口捂住。
偷拍事件的频发,也引起了各方重视。
最近,深圳公安专门对这一不法行为展开整治,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便衣警察就抓获了20多名隐藏在地铁中的偷拍男。
警察还对所有女孩说了一句话:“世上好看的小裙子,你尽管去穿!地铁上的色狼,我们来抓!”
可谓是暖心到家了。
但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只要有利润市场的存在,偷拍就不会停止。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虽然有警察在,但安全措施必不可少,不让偷拍者得逞,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愿每个女生都能以“零骚扰”的状态度过这个夏天。
遇到这种“变态”如何追责?权威解答——
酒店偷拍案件频发涉嫌违反多项法律
  
  2019年11月,安徽男子杜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杜某自2017年起,就在网上购买器材,然后入住酒店日租房安装针孔摄像头,进行远程操控拍摄,拍下了大量住客的隐私画面。直到被警方抓获,他电脑中已存有500G相关视频和截图。
  2019年6月,郑州一市民入住郑州某酒店时发现,墙上电视机旁的五孔插座里藏有一个针孔摄像头。
  2019年1月,西安一市民入住某高校附近的快捷酒店后,在房间内的插座中发现针孔摄像头,镜头正对着床的位置,内有一个16G的存储卡,拆下来后发现该摄像头已录下近1200段视频。
  对此,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表示,公民入住酒店后的行为属于私生活的范围,若这些行为被偷拍偷录,不仅侵犯了公民自身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还可能会造成他们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受害者姓名被披露,或者相关视频流传到互联网上并被人认出来,会侵害受害者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视频流出如果引发社会议论,还将进一步侵犯受害者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特别是受害者是女性的话,会对女性公民造成人身权和人格权的严重损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说:“偷拍住店客人在私密场所的活动,既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的犯罪,也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在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的都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负面影响上来看,主要表现为精神损害,以及受害客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产生的一些财产损失。”
  张星水认为,此类案件主要涉嫌违反3项法律。首先,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次,个人信息所包含的主要是身份证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户籍所在地等,如果偷拍偷录的内容中涉及公民的这些信息并加以出售导致泄露,就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第三,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偷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如果嫌疑人偷录的视频中包括性爱视频,并且将其传播出去,可能还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酒店承担侵权责任监管力度亟须加大
入住酒店却被偷拍,此类事件该如何追责?
  对此,张星水认为:“如果酒店客人向法院起诉,首先要追究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客人也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自己的人身权特别是隐私权等权利确实因为此事受到侵害,存在事实证据,受害人可以向酒店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宾馆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其管理漏洞为嫌疑人提供了犯罪机会。”
  据张星水介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酒店方面并未采取措施使酒店客人的隐私权得到法律框架内应有的保障。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公共场所,适用这一条款,其管理人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住店客人的隐私权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星水说,虽然侵权行为并不是由酒店直接做出,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酒店内部,为客人带来了隐私权损害、不必要的损失和精神损害,这就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朱巍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有提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有责任保障入住酒店客人的安全。酒店在查房进行安全检查时没有发现安装的偷拍偷录设备,导致了后续事件的发生。由于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受害客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的相关内容要求酒店赔偿。酒店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开脱,而应该履行彻底查房的责任。
  张星水建议,酒店应该从此类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在酒店管理中将保障客人安全提升到重要地位,制定更严格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等级监管,并落实到行动上,比如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保护客人隐私信息上,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比如瑞士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储户信息安全保护系统相关经验。此外,酒店应该积极排查外来人员,加强对那些既不是内部工作人员,也不是酒店客户的外来人员的审查力度,在装修、加工改造时也要注意安全检查,注意工程监理,防止他们利用酒店的管理空档安装犯罪道具,提前堵死犯罪路径。
  张新宝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措施,比如定期对酒店客房进行电子产品检查等。
  “任何一个行业都应该尊重自己行业的基本伦理,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酒店应当依法依规经营,积极保护客人的人格权、隐私权、财产权等。”张星水说。
面对被偷拍偷录的风险,消费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张星水建议,消费者外出时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出远门时也应该注重细节,尽量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酒店,避免选择非正规、管理混乱的酒店。其次,消费者入住酒店后应当加强防范意识,可以检查一下房间四角,筛查是否被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尽力排查安全隐患。第三,消费者应该注意在酒店内的言谈举止,保持谨慎。
  朱巍指出,消费者入住酒店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进入房间后关灯、拉上窗帘,在黑暗环境中检查地面或墙面是否有亮点,如果有,就要排查是否有窃听、窃录设备存在;其次,观察房间的镜子是否为双面镜,可以用手指触碰镜面,如果发现倒影和手指之间没有空隙,就是双面镜,有可能威胁自身隐私安全。
  “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反监听监视的相关探测设备,可以屏蔽、发现监听信号,也可以取得一定保护效果。出门在外的消费者一定要有安全意识,入住酒店时尽量避免非正规的民宿,应以正规的大型酒店作为首选。”朱巍说。
  张新宝则认为,消费者在此类事件中是比较无辜和无助的,对于他们来说,自主采取措施预防此类事件难度较大。虽然消费者自身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但更多的还是应该依赖于加强对此类偷拍偷录设备的管理、酒店行业管理,为消费者创造一个私密安全的消费环境。
  “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隐私权的保障力度,加强对酒店等特殊行业的监管,防患于未然。”张星水说。

窃听窃照器材泛滥建议加强源头治理
  酒店偷拍事件频发,离不开密拍密录、跟踪定位等窃听、窃照器材的泛滥。在插座、时钟、加湿器、无线充电器等常用物品中,都可能藏有针孔摄像头。
  “在互联网上,针孔摄像类设备的售卖目前其实处于灰色状态,还没有特别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张星水说。
  2019年9月份,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组织60多名警力赴深圳市龙岗区,对藏匿在当地一家工业园内的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团伙进行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缴获窃听、窃照器材成品、半成品、生产工具及配件万余件,涉案金额40多万元。
  朱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此类设备的交易需要资质,刑法中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罪,此类案件中涉案人一般没有资质购买,即便根据非事实性侵权用途的基本原则,卖家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此类设备往往不以“窃听、窃照”设备的名义售卖,而是有内部“行规”,因此网购平台有必要采取措施下架相关电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条就包括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但仅凭该法还不能根本杜绝这种类型的违法犯罪。”张星水说,立法的滞后性会导致执法上的局限,针对目前的情况而言,还需要加强立法。
  朱巍认为,目前我国对微型录音录像设备的交易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已有的法律的确还存在空白。”朱巍说,2014年年底,公安部等三部门曾发布《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国家安全法中虽然有类似规定,但主要与国家安全相关,民间的侵权案件也不适用,未来应该要有更具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刑法修正案(九)涉及的“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相关罪名是否可以考虑延伸至生产、销售、非法使用、提供服务等各个领域,形成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张新宝认为,从交易环节进行管理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网络上的产品过于繁杂,因此最好从生产源头进行管控。
  张星水说:“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该保障此类设备的技术秘密不外泄。从公安部门抓起,因为此类设备很多是由公安系统研制开发的,即使私人研发也需要借助国家相关保密安全单位的特殊技术来进行生产,因此涉及此类设备的公检法机构要遵循保密法,防止技术秘密泄露到民间或被不法分子获取。”
  其次,公安机关应该严控严打泄露技术秘密、技术装备的不法行为,防止技术被复制并用于非法交易和犯罪。如发现试图泄露秘密的内鬼,应坚决清除出专业保密队伍。
  第三,国家应立法严格规范此类设备的生产流程,使其只能用于保障国家利益的专业用途,不能肆意买卖、交易、传播甚至脱离国家的管控。国家安全保障法也应该加大力度,对这种特殊设备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流入到社会上危害民众。
  张星水认为,对于非法制造、买卖此类特殊器具的自然人,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采取严厉的打击制裁措施,做到即使有人想买,也无人敢卖,彻底堵住源头。受害者还应该追究酒店的过失责任,标本兼治才能警示社会,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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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23-06-16 01:37

谢谢楼主
030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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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23-06-16 07:31

偷拍无处不在